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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广州发布最新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9 09:39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国各地也加快了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脚步。2023年,我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工作启动,广东省也开展了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日前,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广州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四化”平台专项行动赋能新型工业化建设相关措施及广州实际情况,聚焦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和机器人、时尚美妆、定制家居服装箱包试点细分行业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记者留意到,《实施方案》主要目标为通过推进城市试点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促进中小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降本提质增效绿色安全发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整体高效转型。到2025年底,推动不少于350家试点行业制造业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遴选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打造不少于200个“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推选不少于20个“转型成效好、示范带动强、对外赋能优”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标杆案例。

  实施内容:由数字化牵引单位组建“1+1+N”产业生态联合体

  根据《实施方案》,广州将围绕重点细分行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征集数字化牵引单位,每个细分行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引导数字化牵引单位作为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的牵头组织单位,面向重点细分行业组建“1+1+N”产业生态联合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优先支持培育期间成效显著的  2022年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培育项目单位以及入选广州市“四化”赋能重点平台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提出了数字化牵引模式包括的两种模式,即供应链模式和产业链模式。

  具体来说,供应链模式指的是支持供应链龙头企业牵头,联合1类实施数字化集成服务的企业(例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具备数字化供给能力的企业,电信运营企业、人工智能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平台、绿色节能平台等具备共性底座能力的企业)和N个产业生态企业(例如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以商业订单为重要牵引,开放先进技术和应用场景,推动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高效协同、安全可控的新型供应链体系。

  产业链模式,即支持产业链牵引(平台)企业牵头,联合1类实施数字化集成服务的企业(例如行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商等具备数字化供给能力的企业,电信运营企业、人工智能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平台、绿色节能平台等具备共性底座能力的企业)和N个产业生态企业(例如专业软硬件企业、产业链生态企业等),聚合产业生态资源,提供“小快轻准”、自主可控的数字化产品和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转型。

  因此,本次试点遴选的数字化牵引单位分为两类,一是“供应链龙头企业”(在特定行业领域有产业号召力、有强烈的供应链数字化提升意愿、能够辐射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的制造业骨干企业);二是“产业链牵引平台企业”(具有较深细分行业制造知识和服务经验、较强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的细分行业平台型企业)。

  广州也将大力发动试点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制造业中小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造,优先支持创新意愿强、应用场景丰富的专精特新企业。确定拟改造企业名单后,市、区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数字化供需对接,支持牵引单位面向意向改造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咨询诊断及需求调研。试点企业可自主选择已遴选出的数字化牵引单位负责改造项目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开展城市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项目申报,对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二级及以上且通过项目验收的试点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此外,本次试点将打造20个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案例,推选40个以上优秀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打造3个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区域转型样本,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

  政策问答:数字化牵引单位将享受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

  在实施安排上,本次试点工作分四个实施阶段,用时两年分步推进。第一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4月)完成前期政策体系研制及保障工作准备;第二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完成数字化牵引单位遴选、数字化产品入库、第一批试点企业征集及改造项目申报评审、第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案例、优秀数字化产品评选及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三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0月)完成第二批试点企业征集及改造项目申报评审、第二批数字化转型标杆案例、优秀数字化产品评选及牵引单位扶持项目申报评审。第四阶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广州经验,完成省级城市试点工作验收。据此安排,此次实施方案的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底。

  更多详细内容,可见以下政策问答——

  问1:数字化牵引单位的权利是?

  答:经遴选出的数字化牵引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予以统一公布和引导对接,为试点行业中小企业转型做重点推荐。入选本次试点的数字化牵引单位将享受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具体扶持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实施。

  问2:数字化牵引单位的责任是?

答:数字化牵引单位需组建“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制定满足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各重点环节的数字化产品清单,牵头组织对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  开展数字化咨询诊断、改造方案制定、改造项目实施、“一企一档”全过程档案记录等,并完成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

  问3:数字化改造项目奖补对象是?

  答:本次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奖补对象是广州市试点细分行业内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问4:数字化改造项目奖补范围是?

  答:申报奖补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须为由牵引单位组建的产业生态联合体提供且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入库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包括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网关、路由、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等。

  问5:中小企业如何参与本次试点?

  答:2024年和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分年度进行意向改造试点企业征集,并发布我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项目申报通知,企业可按要求进行申报。有改造意向的试点细分行业制造业中小企业可填报改造意向征集表报送给所在区,进行试点改造意向入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企业填报情况引导意向改造企业与数字化牵引单位对接匹配,引导开展数字化咨询诊断和改造实施。(记者 徐雯雯 苏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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