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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据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和挑战?数据法治如何赋能实体经济、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23日,来自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的领导,各大高校、研究机构的权威专家,以及国内知名互联网平台的企业代表等齐聚榕城,就数据法治助推数字化发展展开思想碰撞。
数据法治分论坛现场。记者 原浩 摄
“2012年至2021年,GDP与数字经济增速分别为8.8%和16.2%,我国数字经济加速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通过翔实的数据,对我国数字经济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虽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快、成就显著,但存在大而不够强、快而不够优的问题,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在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缺乏促进性法律制度保障。他建议,从提升数字素养、人才培养、优化财政税收、产业集群等方面探索相应法律制度,营造良好数字经济发展制度环境。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高富平建议,要转变数据法治理念,开启数据要素化利用新秩序,通过法律制度保护社会主体数据获取权,打造基于数据风险的数据治理体系。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教授认为,数据不仅影响个人权利和经济增长,还决定人类未来的社会构造和生产生活方式,对数据确权授权十分必要,建议构建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机制、探索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
“数字赋能,让法治更智慧,服务更有温度。”中国电信集团政法公安行业事业总裁、中国电信社会治理大数据研究院院长徐军列举了疫情期间法院庭审不打烊、检察工作“云监工”、社区矫正“零距离面对面”等服务群众生动实践,展示了数字赋能法治的强大生命力。他建议,继续发挥数字技术在法治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民生,办好百姓身边事,更加深入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数据法治在助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生态等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是与会专家形成的共识。
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张道阳表示,从“数字化治理”到“治理数字化”,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监管为发展服务,一手抓平台企业合规建设,健全平台经济规则制度,一手抓增强线上监测监管执法能力,推进国家层面网监平台建设,构建起面向数字经济时代、强大的线上市场监管能力。
“人工智能已经深入影响我们的生活。”福建网络与信息安全产业协会会长滕达认为,要加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技术体系研究,实现风险自评估与安全评估相结合,通过“技术+法治”,推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
当天,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教授、腾讯研究院副院长杨乐、抖音集团企业隐私部隐私解决方案负责人朱玲凤等与会专家学者还进行了圆桌对话,共话企业合规发展。(记者 张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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