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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数据安全保障 保护你我的“小秘密”

发布时间:2022-04-14 15:19 来源:福州日报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化应用贯穿日常生产生活始终,数据作为国家新型生产要素和基础战略资源的代表,对社会各领域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与此同时,数据风险与数据安全问题也不断涌现,带来了新的数字化安全风险与挑战。数据安全作为网络安全的核心之一,数据的保护与治理关乎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关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平衡。详言之,数据安全是保障网络强国建设、护航数字经济发展的安全基石。

  近年来,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北京、上海、贵州等地均在积极布局大数据交易平台,数据交易日趋活跃,随之而来的地下数据交易规模也不断扩大,针对用户信息的非法收集、窃取、贩卖和利用行为日趋猖獗,给个人人身财产甚至是生命安全都造成了极大危害。

  2020年11月,某快递公司被曝出有多名“内鬼”有偿租借员工账号,导致4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被大规模泄露,其中包括发件人和收件人地址、姓名、电话等。2020年5月,江苏破获了一起特大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某银行员工自2019年6月起,利用职务便利将相关银行卡使用人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余额等资料,售卖给下家,涉案金额达2100多万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5万多条。诸如此类的案件仍然在全国范围陆续发生。值得提出的是,数据贩卖问题早已形成一条地下黑色产业链,部分企业为提升数据安全防护等级,花费巨额资金提升技术等级,以防范来自外界的窃取风险,但近年来因内部人员盗窃数据而导致损失的风险逐渐显现。

  面对日益严峻的数据安全形势,国家陆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规,对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的保护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在国家政策上表明,开展网络及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以来,给互联网企业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一方面,要求企业遵循数据获取的安全、可控,对个人信息的获取要遵守知情同意原则,非必要不采集,严格约束收集数据的合法利用途径,严格防范利用大数据杀熟现象重现,保证用户数据安全。另一方面,以具体规范实际解决了数据黑灰产业治理难题,让“大数据侵权”等违法行为治理有法可依。对于互联网企业,滴滴网络安全审查事件首先敲响了数据安全警钟。经有关机关调查,滴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十六条“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之规定。由于滴滴公司巨大的社会生活渗透力,“数据安全”这一问题愈发受到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意味着“数据安全”不再只是普遍存在于企业层面的小打小闹,而是上升到了国家安全层面,越来越多的企业从对数据价值的挖掘,转向对数据安全的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要求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数据安全审查基本制度等方面进行实践落地。

  没有数据安全就意味着没有网络安全,网络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会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进而给国家安全造成隐患。所以,一定要强化数据安全管控措施。首先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据安全意识防范。二是加强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及数据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三是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行业、企业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承担主体防护责任,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逐步完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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