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经验交流
日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如何理解包括平台经济在内的数字经济之重要角色?未来应怎样支持平台企业的发展?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谈角色:有助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
“从经济稳增长的角度来看,包括平台经济在内的数字经济是我们国家整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部部长王晓明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
王晓明表示,平台经济体量大,增长空间大,带动就业多,特别是作为数字经济的主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稳定向上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作为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经济经过一定阶段的治理,加之相关法规制度逐渐完善,已经具备重新焕发活力加速发展的条件,在复杂的形势下,应当发挥经济增长的带动引领作用,在国内数字经济发展和国际产业竞争中大显身手。
“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构筑,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有助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单志广指出,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也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加快推进:有利于加速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展望未来,数字技术赋能企业转型将加速推进,不仅在消费、娱乐、医疗等领域形成一批引领数字化转型的平台企业,还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处理器等领域形成若干决胜全球化竞争的创新生态系统,平台与平台的较量、创新生态与创新生态的竞争将成为大国经济博弈的新常态。”单志广分析。
谈监管:把平台经济纳入新的治理框架
至于如何发挥平台经济的作用,王晓明认为,这就需要在对平台经济的常态化监管和治理前提下,明确平台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通过正向激励加快数字经济的发展。
“常态化监管和治理就是要把平台经济纳入到新的发展轨道和治理框架中来,使其发展与我国新经济的基本制度构建更符合,与国民经济系统的不同部门更协调,与国家安全以及创新发展的大方向更一致。”王晓明说。
王晓明认为,“数据二十条”等数字经济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将为数字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完备的制度基础。他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出台促进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鼓励平台经济重点发展、优先发展的白名单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为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单志广分析,对平台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有利于加强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维护好用户数据权益及隐私权,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有利于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有利于健全平台经济法律法规,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有利于引导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夯实底层技术根基,扶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
对需要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王晓明提出,我国当前阶段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是“数实融合”,因此应鼓励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与能源、交通、制造、农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另一方面,要鼓励平台企业深度参与科技创新,尤其在关键技术领域将数字科技的根基扎牢。
“同时,平台企业应把握住明年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带来的机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真正在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王晓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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