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与布局,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探索多元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鼓励研发投入的政策体系,提升科技经费投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前沿研究支持”,明确了科技投入的重点和方向。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充分认识全方位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重要意义,把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作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为此,需进一步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与布局,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探索多元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鼓励研发投入的政策体系,提升科技经费投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
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势在必行
加大全社会科技经费投入是促进技术进步、实现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科技投入机制仍有较大提升进步空间,当前能真正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重要科技成果仍不足,科技投入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健全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培育富有创新能力的各类人才,促进先进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这其中,加大科技投入是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关键。
许多国家创新和发展经验已经表明,对基础研究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助于从源头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有助于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培养世界级的领先人才。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无疑是给科技创新注入“强心剂”和“动力源”。
我国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企业研发经费规模已居世界前列,全社会科技投入不断增长。但当前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科技投入的总量与强度不足,R&D经费投入与世界科技强国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投入方向与结构仍有改善空间。当前我国基础研究占比仍偏低,虽然企业已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但企业科技投入不足的现象仍较普遍;三是科技投入的成果转化效率、转化机制仍有提高完善空间。我国科技成果大部分来自科研院所而非企业,科技成果与产业结合存在较多的脱节现象,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的部分联盟当前仍比较松散,难以形成合力。
重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
基础研究决定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底蕴和后劲。然而,基础研究投入高、周期长、应用链条长,导致很多企业更愿意在那些满足市场需求的“短平快”应用型研究上投入。因此,我们应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机构深度合作,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提高企业研发能力。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依托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紧紧围绕新兴优势产业,加强基础研究,增强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带动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源头创新的重要作用,更加聚焦基础学科和前沿探索,加大投入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其他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衔接,推动基础研究成果共享共用,发挥好基础研究的基石作用。聚焦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天文、工程技术等领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二是扩大企业有效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扶持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产业高新化、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建立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财政资金支持体系;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
三是支持企业加快提升研发实力。引导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开发投入。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增长比例应大于销售增长比例。支持企业围绕前沿引领技术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牵头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或平台。支持企业在海外布局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吸纳利用当地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研究。支持企业在国内外技术、人才密集的城市、高校、园区设立创新中心、研发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域外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企业“创新飞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高端研发机构,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待遇和政策优惠。
四是要建立健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其他力量协同创新投入机制。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协同创新机制。建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企业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采取稳定性投入和竞争性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对基础条件好、方向明确、优势特色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科研院所给予支持,对行业支撑引领作用强、科研项目任务完成质量高、考核评价好的科研院所进行滚动支持。支持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骨干企业合作,通过新建、共建和科研机构内建或整体转型等方式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加快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要素的融合创新,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创新创业共同体,打造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产业化的高能级平台。
探索投入方式并拓宽融资渠道
科技投入的方式与健康的融资体系对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也十分重要。
在科技投入的方式上,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和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通过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针对不同的创新主体、不同创新阶段,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风险补偿和创投引导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一是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方式。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后补助、奖励、政府采购、税收减免、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多种直接和间接投入方式,使各类创新活动和创新链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带动社会资源向创新链的各个环节聚集。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对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既要避免政府“缺位”,又要防止政府“越位”。对其他有偿支持的政府资金,形成合理的市场进入与退出机制,建立起财政资金“投入—运营—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强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
二是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市场导向的科技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体系。围绕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目标,定期发布科技计划项目名录。推广科技攻关项目“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完善企业项目遴选、评审、投资、退出以及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等一整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等不同类创新链活动的科技项目分类评价机制,发挥绩效评估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在融资体系方面,需搭建创新科技金融平台,进一步加大金融部门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民间投资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信贷、保险、担保和融资租赁等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构建科技金融平台,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广覆盖、低成本和高效率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创新链、转化链和金融资本链的深度对接融合。积极引导创新型、创业型、科技型企业融资上市,建立中小企业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分层次、错位化发展的股权市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基金,完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通过奖励、专项资金等多渠道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损失补偿、科技保险费补贴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共担机制。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服务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新工具、新产品、新业务的多维度创新。加快发展集科技贷款、担保、保险、信用评估等关联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联动性、全流程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快设计差异化、定制化和精细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贷款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工具及投贷联动的服务模式。放大财政资金效用,鼓励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准备金和资金池。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安排专项信贷资金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开发面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制科研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创业共同体以及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集合授信产品与服务。
创新发展新兴科技金融组织,优化金融服务生态圈。鼓励金融机构在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经开区以及其他区域性国家发展战略综合试验区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科技金融租赁公司等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完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中介服务体系和科技型企业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建设投融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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