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
发展物联网产业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我省物联网产业加快发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从聚焦发展重点、强化创新支撑、打造特色平台、扶持龙头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拓展全国市场、加快培育人才、加大财税支持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
在优化发展环境上,一方面增强创新支撑,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物联网技术创新实验室,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企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组织实施一批物联网重大工程包,大力扶持不少于10个已建重点平台,以及在工业、农业、服务业、政务、民生等领域新建20个以上重点行业应用平台,优先配置相关资源;另一方面,力争2018年底前引进50名以上符合“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标准的物联网人才、培训不少于1000名物联网高端人才,推动人才向物联网行业积聚。
在加快培育物联网发展主体上,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优先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引进、行业并购重组,解决龙头企业小、少、散的问题。大力鼓励培育创新创业,优化物联网创新扶持条件,降低物联网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大力支持企业拓展全国市场,推动企业降低首台套推广应用和产品投标成本,通过召开行业会议和论坛等形式提升行业影响力,加快全省企业和产品拓展全国市场。
下一步,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重点抓好“三个一批”: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物联网综合性和行业性重点实验室;启动一批应用工程,在工业、农业、交通、医疗、养老、环境监测、水务管理等领域启动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工程,建设物联网行业应用平台,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奖励一批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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